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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楼
发表于 2008-8-28 16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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赊账不成醉汉竟咬伤店主人拇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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% d U3 h( U/ H0 V/ `; N7 i; {0 jN本报记者 戴厦铃 通讯员 夏仰峰 黄水金 本报讯 赊账不成,一醉汉竟咬伤店主拇指,最终被送进了派出所。 昨日凌晨,泉港峰尾镇奎壁村,在家招待朋友的庄某喝得已有几分醉意,烟没了下酒菜又少,他便跑去附近的杂货店。“来两包‘红狼’,再来点花生米和鸡爪之类的。”庄某把东西都放柜台上了,要求再赊账。 “不能再赊了,你已经两个月没付钱了,再不付账,我就倒店了。”店主林某急了,想把东西收回来,却被庄某抢了去,双手紧紧抓住。 林某见状,死死拽住庄某的手腕,不让他拿走。双手被控制得动弹不得的庄某,冷不防咬了林某大拇指一口。 32岁的林某握住大拇指跑到村里卫生所包扎,同时让家人报警,40岁的庄某被请进派出所时已酒醒三分,后悔不已。经过调解,庄某同意赔偿林某医药费,同时一周内还清所有欠杂货店的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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