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免责声明:凡报名参与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及后果与赔偿责任时,组织者与向导不承担任何责任,由受伤害人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免责声明依法解决。凡自愿参加者均视为接受声明。
二、活动地点:惠屿岛
三、活动内容:新年伊始,愿新的一年如烟花灿烂(游览,放烟花)
四、活动向导:老酒 (15859595089)
五、费用预算:费用AA制,预计50元。(主要是车费船费公摊,晚餐及烟花的费用)
六、报名截止:2月7日中午12:00时。(请跟贴及短信报名)
七、联系人: 老酒 (15859595089),小河(13960491564)
八、集合地点:泉港汽车站
九、出发时间:2月7日下午14:00时准时出发。(请准时!)估计晚上8点前返回。
十、个人物品:御寒衣服(海边风大),休闲服饰,最好有些零嘴:)
[ 本帖最后由 小河淌水 于 2008-2-6 00:22 编辑 ]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