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蹊跷车祸两说法砸车反说被车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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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报讯(通讯员蔡鹏飞杨安聪记者苏勇)一起蹊跷车祸,受伤行人称被车撞伤,司机却说行人砸车自伤,孰是孰非?昨日,真相水落石出。   8月8日晚11时许,泉港交警大队接到报警,在涂岭镇前欧村路段一辆大货车撞伤行人。交警赶到现场了解,并对货车司机与伤员进行问讯了解。然而,双方说法却截然不同。货车司机李某说,他开车路过时,看到陈某左摇右晃走来,走到车前,抡起左拳头击打货车左前大灯和转向灯,左手腕被玻璃碎片割断,鲜血喷溅。事后,陈某矢口否认其抡拳砸车,称其左手腕是被该车撞伤的,要求货车车主赔偿高达数万元的损失。由于找不到现场目击证人,双方的说法一时难辨真假。   经过仔细勘察和鉴定,交警得出结论,说谎的是行人陈某。   首先,行驶中的货车具有一定车速,与其他物体发生碰撞并导致大灯罩破碎后,由于惯性,碎片必然沿货车行驶方向朝前方抛洒,而该起事故中大货车灯罩碎片几乎垂直坠落在大灯正下方路面。   其次,行人站立的高度在大货车左大灯部位之上,既然左前大灯、左前转向灯破碎,车体的其它部位必然也会与行人身体发生碰撞,出现凹陷变形状态,而该车车体除了左前大灯、左前转向灯破碎外,其它部位完好无损,不符合行驶中的车辆与行人碰撞自然出现的情形。   再者,货车前大灯灯芯内存在沾有血迹的玻璃碎片,说明该车与行人发生碰撞时处于静止状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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